报名及录取
1、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或将身份证、毕业证及高考或会考成绩单复印件,100元报名费及报名登记表用挂号信邮寄招生办公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28日。
3、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录取通知书报到(详情请见入学须知)。
收费标准
1、学费:详见专业设置表。
2、住宿费:2500/学年/人(室内设中央空调、电话、单独卫生间、宽带)。
3、报名费:100元/人
4、开学报到时全年费用一次交清。
就业指导中心
介于当今社会就业岗位的多元化,各种工作形式的出现,一些需要从事兼职工作的岗位不断出现,我中心也为这些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招聘机会。
凡通过司法考试者,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学院面向首都及其他各大、中城市安排就业,主要从业部门为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中、外资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以及其他法律服务行业。未通过司法考试者,学院将有组织地进行就业指导、就业岗前培训,并充分利用社会就业服务网络拓展就业渠道,为毕业生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力促就业。 成绩特别优秀者,有机会进入各级人民法院工作。
国家法官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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