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员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但毕业考试课程有1门不及格者,毕业前1个月内补考1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考试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再补考,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当时不予补考(补作),发给结业证书。
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学习期满,未修满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