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分办法
师范类声乐、器乐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主项占60%,副项占10%。
非师范类声乐、器乐、电声乐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舞蹈: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4)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不分设考场,统一考试一次完成。师范类主项声(器)乐专业成绩与非师范类声(器)乐专业成绩,按各自的计分办法分别计分。每位声(器)乐专业考生均有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两个总分。电声乐专业的成绩不能通用。
(5)报声乐、器乐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学专业;报考器乐各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6)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考生不得自带伴奏。器乐考生考试时一律不许带伴奏演奏。电声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自便,伴奏自理。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均自备。
◆主持与播音
报到时间:2007年元月30日。
考试时间:2007年元月31日。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主要考查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基本素质:自我介绍(限1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才艺展示(限3分钟)。
◆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
报到时间:2007年元月30日。
考试时间:2007年元月31日。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1)影视表演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主要考查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
(2)戏曲表演考试内容:
基本条件:考查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a、口念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b、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c、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省招考中心要求,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类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愿意使用的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应在本校所在地组织,要求明年3月底前结束考试。
◎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省招考中心同时公布了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艺术体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音乐史论与批评)、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中国语言文学(军事文学)、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
本报记者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