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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1)
时间:2008-3-10 0:18:51 来源:网络 作者:
   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

    1. 普通高校阳光招生“六公开”“六不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 “六公开”“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认真贯彻教育部的政策规定,继续坚持严格刚性的招生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保持政策规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对少数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1)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3)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4)所有美术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维持去年的政策和做法不变;(6)保持近几年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不变,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7)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8)提前批录取院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9)军校招生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线下的考生;(10)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制度。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对外公开征集志愿,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的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实时查询。

    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进一步探索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途径,根据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同时,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但就业情况比较好的专业进行自主招生试点。(2)对录取结束后新生不报到所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3)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在2006年部分市州试点基础上,2007年全省每个市州都有县(区)实行网上填报志愿。(4)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印发加盖省招办录取章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由高校随新生入学通知书寄发给录取新生,便于考生识别真假录取通知,遏制少数高校在体制外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行为。(5)从2007年开始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省招办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若考生下一年参加高考供下一年度院校录取时参考。

    4.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公布哪十大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招生计划余额;(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5. 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办工作职责包括:
  
    (1)汇总、公布招生计划;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
  
    (3)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5)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6)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每个考生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7)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9)监督高等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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